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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县政干〔2023〕1号
长沙县人民政府 关于韩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直机关各单位: 县人民政府决定: 免去韩伟、刘波同志的长沙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 免去唐杏春同志的长沙县公安局后勤保障科副科长职务; 免去张顺成同志的长沙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; 陈畅同志任长沙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; 免去陶波同志的长沙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; 庄勇同志任长沙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,免去其长沙县公安局春华派出所所长职务; 免去廖策同志的长沙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 章罗坤同志任长沙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; 免去郑茁同志的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所长职务; 黄河同志任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所长,免去其长沙县公安局黄兴派出所所长职务; 黄丹同志任长沙县公安局黄兴派出所所长; 免去严跃军同志的长沙县公安局路口派出所所长职务; 李洪建同志任长沙县公安局路口派出所所长; 陈东辉同志任长沙县公安局春华派出所所长,免去其长沙县公安局泉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; 免去阳军同志的长沙县公安局安沙派出所所长职务; 免去曹耀同志的长沙县公安局长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; 免去梁宁同志的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; 免去裴松恒同志的长沙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职务; 免去符广宇同志的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; 谭振华同志任长沙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; 苏安同志任长沙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。 因机构改革,长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领导职务自然消失,不再办理免职手续。
长沙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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